上海书画院1989年8月成立 (原名上海书画研究院)。2002年3月正式改名为上海书画院,从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。画院聘请海上著名书画艺术家陈佩秋为院长,执行院长为乐震文。20年来,画院广泛团结上海老、中、青书画艺术家,先后汇集了一批海派书画篆刻名家, 吸纳外地优秀书画人才,这个高层次的艺术群体,多年来为海派艺术的振兴发展作出了可贵的贡献。画院致力于创作、研究、培养人才、发展我国美术事业、以多种形式推动书画创作和研究,繁荣海派书画艺术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慈善事业,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。
2010年底,为进一步增强书画院的凝聚力,促进书画院的发展,经研究并经上海市文联同意,聘任:齐铁偕、陆春涛为上海书画院兼职副院长。
为提升书画院的影响力,研究规划书画院年度工作及中长期发展计划、对外交流和社会服务等重要工作,经研究并经上海市文联同意,成立上海书画院院务委员会。
委员会主任:迟志刚委员会
副主任:乐震文
委员会委员:陈士杰、顾金生、吕凤太、陈燮君、祝君波、李文连、陈启伟、张强辛、江宏、齐铁偕、谢定伟。